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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市衛藥字第10639751500號
主旨:
請督導轄內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,於107年01月31日前辦理106年01月01日至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6年12月20日FDA管字第1061800903號函辦理。
二、機構辦理106年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申報期間(107年01月01日至01月31日)將屆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於今(106)年12月31日前寄送申報通知予各機構,並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及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(以下稱管藥系統)公布申報提醒訊息。
三、為提升行政效率,請輔導機構使用管藥系統申報收支結存資料。倘機構以紙本方式申報,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規定,申報表需同時寄送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於申報截止日後2個月內建檔完成。
四、本市各區衛生所可利用管藥系統「統計報表列印作業」之「機構業者申報狀態統計報表」,列印轄區內未申報及漏申報名單,請協助催報並主動後續查核。
3843.pdf 787.64KByte 下載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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