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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全聰字第3522號-修訂「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」(自106年1月1日施行)
主旨:
檢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「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」,自106年1月1日施行,詳如附件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5年12月27日健保醫字第1050034464號函,檢送修定「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」,詳如附件。
二、本次重要修訂為新增附件二、牙醫院所感染管制SOP作業考評表並酌修B.軟體方面項目「5.完善廢棄物處置」及「8.器械滅菌消毒」部分評分內容。
三、上述公告修正內容電子檔已刊登於網站供會員自行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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