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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全廷字第0064號
主旨:
函轉臺北國稅局,為擬定「106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及費用標準」,請周知會員,並於106年06月20日前提供相關資料,
請查照惠復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6年06月03日,財北國稅審二字第1060016176號函辦理,詳如附件。
二、請各公會轉知會員醫師,並於106年06月20日前回覆,提供之資料僅為本會內部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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